重生之锦绣皇后

第三卷 天下共主_第457章 ”偶遇”衙内

字体:16+-

说罢,他就下城头去守了城门。虽然嘴上说的笃定,但他到底也怕那位突然发疯,当真是对手无寸铁的百姓起了杀心。若是他们敢马踏城门,他也不会因为那位的身份就视而不见…

不说这个小校尉如何暗下决心,只说城头上的兵卒们虽然各回原位,但却没放过那位知情的兄弟,口口相传之下,很快就都知道了那个传言,免不得惊得都是差点儿掉了大牙。

但再望向缓缓靠近城池的黑色骑兵,他们的眼里免不得又多了三分期盼。若是这人是大越的血脉,若是这人将来做了皇位,若是这人守护大越…

是不是大越就再也不怕任何人扰边,不怕那两个酒囊饭袋一般的皇子把大越糟蹋的支离破碎…

城外三里处,公治明等人已是停了脚步,尉迟悔眼见城门处百姓依旧在进进出出,有挑担子卖菜的,有拖儿带女进城探亲的,也有坐了清布小马车出城游玩的。如同往日一般,宁静喜乐。并没有如临大敌的兵卒,也没有到齐刷刷的弓箭手…

众人一时都有些犹豫,尉迟悔想起方才将军的话就道,“下马,歇息两刻钟。”

令行禁止,众人立时下马,直接借着路旁的树荫,遮挡了越来越炙热的太阳,一边喝水一边警惕的望着城门。

这时候,城门外的百姓们也发现了不远处的这些骑兵。但一来百姓们不如兵卒们那般熟悉东昊铁军的装扮,二来多年无战事,谁也没想到眼皮子底下会有一支敌军。

公治明喝了两口水,正好旁边的路上走来一辆小小的驴车,一个穿了灰布衣衫的老汉带了个三四岁的孩童,坐在车上说笑。小童被养的很好,白白胖胖,穿了红色的小褂,头上冲天辫扎了红绳,很是惹人疼爱的模样。

公治明想起不知身在何处的儿子,心头一疼,脚下不自觉的就走了过去。那老汉这会儿也是发现了路边的骑兵,很有些吃惊,但并没有什么惧怕的神色,眼见公治明走到路边,好似想要问话。

他就赶紧拉着缰绳让走得欢快的小毛驴停了下来,小毛驴有些不高兴,晃着脑袋发脾气,被老头儿拍了两巴掌才安静下来。那孩童却好似看了什么好笑之事,咯咯笑个不停。

老汉下了车,恭恭敬敬行礼,试探问道,“这位将军,可是要老汉效劳?”

公治明行了一个晚辈礼,虽然神色里依旧没什么笑意,却也不凶恶。

“老伯,我们来自外乡,不知道这汶水城离得越都还有多远?”

“哎呀,军爷们是戍边回来的啊,老汉失敬了。”

老头儿哪里知道公治明嘴里的外乡是另一个国度啊,还以为是远在边关的兵卒回越都复命,神色里越发恭敬,亲热了。

毕竟,没有那些戍边的兵卒守护,大伙儿的日子也不能过得安宁。虽然老头儿没读过什么书,却不是忘恩负义的人。

“将军想去都城,只要过了这汶水城二百里还有个沛城,再过了沛城就离得越都不远了。”

“多谢老伯,敢问没有更近的路了吗?”

公治

明又问了一句,那车上的孩童却好似等的有些不耐烦,跳下车就抱住了公治明的大腿,好奇的摸着他身上黑色的甲胄。

公治明也不介意,摘了刀柄上的红缨穗子给他玩。

“哎呀,这孩子就让他娘娇惯的没有样子了。”

老汉说着话就要把孙儿往回扯,平日在家玩耍还罢了,这些可是百战归来的功臣,身上一根布条都沾染了荣耀,怎么能让一个孩童把玩儿?

公治明却是摆手,“老伯,不必客套。我家里长子也是这个年纪,淘气之极。”

听得这话,老汉更热情了,笑得爽朗,“我家这个小子也淘气着呢,今日他姑姑也生了个小子,我要赶去送些吃食,结果他偏要跟着。”

“那恭喜老伯,喜得外孙。”

“同喜,同喜。”

老汉想起多年未曾生养的闺女终于生了个小子,喜得是眉开眼笑,再瞧着公治明摸着小孙儿的头顶,很是疼爱的模样。他想了想,就去车里摸了两个鸡蛋,抬手塞到了公治明手里,“这是家里煮的鸡蛋,将军莫要嫌弃,也跟着沾沾喜气。”

公治明自打出生,甚至后来坐了皇位,什么贵重之礼都接到过,这两个鸡蛋绝对是最轻的一次。但如今身在异乡,一边惦记不知在海上何处漂泊的妻子和小儿女,一边又挂念被挟持的大儿。即便他的心早被捶打的刀枪不入,也是被思念折磨的千疮百孔,以至于见到路边同儿子一般年纪的小童都想搭几句话。

这时候老汉的两个沾了喜气的鸡蛋,却是分外的暖心。

也许,地域国度只不过是个称呼,哪里的百姓都是一般的善良淳朴。

那孩童还以为公治明不喜欢吃鸡蛋,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催促道,“伯伯,俺娘说吃鸡蛋长大个儿,比村头的铁塔叔还高!你吃,你吃啊!”

公治明捏捏他的小脸蛋儿,忍不住牵起了嘴角,“好,伯伯还不饿,留着路上饿了吃。”

老汉想起方才的问话,一拍脑门嚷道,“人老了,就是记性差。说起家里喜事倒忘记将军的正事了。将军这么多人马不好乘船,只有过汶水城,走沛城这一条路了,肯定最快跑到都城。”

公治明点头,刚要同这祖孙俩告辞的时候,却有一辆马车远远跑了过来,车后跟了一队二十人的兵卒。路旁有挑了柴担的樵夫,不急躲闪,被挤得直接掉下了路旁的草丛了。

老汉皱了眉头,这了太阳看了看那马车上的标志,却是变了脸色,低声嘱咐公治明,“将军,尽量少在汶水停留,早些赶路。汶水城有个衙内,很凶恶…”

不等他说完,那马车已是到了近前,老汉极力扯了毛驴车避让,可那马车却没通过,反倒停了下来。

车辕上坐着的小厮迅速跳下来,绕过车身就趴在了车门下。两个兵卒一左一右打开车门,一只白底黑面儿布靴踩着小厮的脊背,慢慢走了下来。

这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公子,容貌还算俊秀,身上的锦缎长衫,头上的玉簪还算剔透,手里折扇也是象牙骨架,样样都不错。

按理说组合在一起就是风度翩翩的温润君子,可惜,这人看上去就是让人觉得不舒服。

公治明扫了一眼这人的双眼,微微挑了挑眉,虽然他没同魏老爷子学过医术,但简单的症状还看得出来,这人平日想必是酒色无度,气色灰败不说,以至于双目里也含了三分**邪,让人本能的就会厌恶。

这个时候,那公子已是快步走了过来,笑着拱手招呼道,“这位兄台,在下赶路疲惫,若是不嫌弃,一同小坐歇息片刻可好?正好风和日丽,正是赏景的好时候。”

公治明眼底闪过一抹轻蔑,先前几个城镇已经没人抵抗,就说明几乎各个城镇的官员几乎都接到了他进入大越的消息,甚至也知道他为何而来。昨晚临近汶水城,扎营之地也很明显,却没有一个人来查探,显见是这汶水城的知府有意示好。

他想过许是会有人来,但没想到会是这么个货色。

“好,请!”

公治明无可无不可的点点头,尉迟悔一个手势比下去,早有兵卒迅速清理了树下,铺了油毡。

可是那公子却皱了眉头,回身呵斥小厮,“狗奴才,不知道上前伺候吗?”

那小厮赶紧小跑着去车里取了用物,很快油毡上又铺了毯子,摆了小几,小几上又是精致的茶碗碟子,有茶水有点心,周全之极。

那公子这才略带得意的请公治明入座,笑道,“野外简陋,还望兄台不要嫌弃。”

公治明点头,端了茶碗只沾了沾嘴唇就罢了。

倒是尉迟悔等人忍不住撇嘴,这时候就算是傻子都猜得出,城里那些官员不好亲自出面,派了这人跑来示好。万一将来自家将军真得了大越皇位,他们怎么也算留了个好印象。但将军若是有个不好,他们也可以推得一干二净,典型的墙头草,两边下注啊。

只不过,这些人选“使者”的时候不知道用点儿心吗?这个自以为风流潇洒,实际愚蠢之极的小子是哪里找来的。

若是同没见过世面的小门小户之人显摆一二,也就罢了。难道他来之前没人告诉他,对面坐着的这位自小荣华富贵吗?在一个曾经的帝王跟前显摆排场,这算不算班门弄斧?

有些人就是穿了龙袍也是个低等货色,有些人即便身在市井也会让人发自内心的尊敬。

想起当初自家娘娘,那么尊贵的身份,踩着程铁牛的膝盖下车,还要垫上一块帕子呢。就是如今兄弟们偶尔还会说起,这样的主子,这样的贵人,才是大伙儿想要舍命守护跟随的。

而眼前这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公子,哼,不过是花架子罢了!

公治明听了一会儿风花雪月,也是对汶水城的那些人失望,既然有心示好,就派个得力之人啊。

他却不知道汶水城府衙之后,不知有多少官员苦着脸,提着心,暗骂府尹老爷呢。

当爹的都想要自家儿子出头,这无可厚非,帮忙铺路也是应该。

但千不该万不该,在这样的时候,拿这件大事当那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衙内的垫脚石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