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绯闻:混血王子求爱记

第2章 混血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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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混血少年

这所私立高校实在是太大了,从教学区到办公区呈祥足足走了半个小时,这还是她每走几十米就找个人来问路,一路打听着结果。要是放任她自己走,估计她早就迷失在这片华丽的建筑群中了。别问呈祥为什么,因为她自己也郁闷。让路痴找路是什么结果,你懂的。

来到学生管理处外的接待席前,第一个映入呈祥眼帘的画面是就一片黑黑的人头。

好家伙,这么多人!呈祥手搭凉棚,掂起脚向人群中心望去。看这人山人海的架势,排到她估计太阳都要下山了。呈祥摸摸自己已经开始唱空城计的肚子,想着要不要先去吃个饭?

正在这时,一道人影突然出现在了呈祥的面前,来人正是与呈祥有一砸之缘的金发男生。

“嗨~!咱们又见面了!”金发男生自来熟地和呈祥打着招呼。

真是阴魂不散!呈祥暗暗翻了个白眼,怎么走哪儿都能碰到他?

见呈祥不搭理他,金发男生围着呈祥又转了一圈,然后故意上下打量了她一下,道:“还生气呢?”

“没。”呈祥咧了咧嘴,回了个笑容。

“哎呀,这还叫没生气?”金发男生被呈祥那实在不怎么好看的笑容给逗乐了,“好啦,刚才都是我的错,要不我请你吃饭当赔罪如何?”

“不用了。”他们还没熟到要共进午餐地步吧!

“那个华夏不是有句俗语说相逢是缘吗?你看这才不到一个小时咱们就在两处不同的地方遇见了。这不是缘是什么吗?”

“哈?相逢是缘?”被他这么一说,呈祥刚才被他砸到的地方又开始隐隐作痛了,“我看是孽缘吧。”

金发男生嘿嘿一笑,道:“孽缘也是缘啊!走吧,这儿人这么多,咱们先去吃饭,等吃完咱们再来排队吧。”说完也不管呈祥愿不愿意,拉着她就往外走。

“哎!我说你这个人怎么……”

呈祥无语,没见过还有这么强迫人吃赔罪饭的。不过在新的学校,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好。于是呈祥也就任由金发男生拖拉着离开了学校。

一高一矮两个帅气男生在街上拉扯着走路,几乎是立即就引来了往来行人的注视的目光。走在前面的金发男生好像没什么感觉,可呈祥就不一样了。从很早以前她就对别人的注视相当敏感,特别是这种带着探究的视线会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你快放开我!大街上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

越来越多的目光让呈祥终于忍不住了,可金发男生却不甚在意地说道:“他们爱看就让他们看去呗,你一爷们,还怕别人看吗?走吧,别磨磨唧唧的行不!”

爷、爷们?呈祥被金发少年这飞来一句给雷到了。虽然她五观清俊了些,可还没有春哥和曾哥那么像爷们吧!

呈祥囧囧有神的跟在金发生生后面,也不知道这小子倒底要去哪儿吃饭,呈祥就被他拽着在人群里人群中钻来钻去走了很远。期间呈祥用各种说法,想把手从金发少年的手里抽出来,可是对方只用一句怕走散了把她打发了。

就这么稀里糊涂得走了大概十来分钟,金发少年的脚步忽地停了下来,手指着不远处一个古香古色的牌楼,对后面的呈祥说道:“呼~!终于到了,就是这儿了!!”

呈祥本来还晕呼呼的跟着走,没想到他突然停步转身,在贯性的作用下,她一头撞在了金发少年的背上。

“疼~!”呈祥闷哼了一声。吃痛的她想着这一路的情形,不禁有些无名火起,毫不留情的一个‘五指山’拍在了金发少年的脊背上。

金发少年还没从呈祥身体柔软的触觉中回过神来,立即就从天堂掉进了地狱。“哎呦~!”他痛呼,“你可真下得了手,我……”他的话在呈祥再度竖起的‘五指扇’面前失了声音。

“还不放手!”

虽然金发少年迫于呈祥的‘**威’不再做声,但抓着呈祥的手去依旧没有放开。“嘿嘿~~你又不是小姑娘,拉下手没关系啦,不会有人误会的!”金发少年傻笑的抓了抓他那灿金色的头发,“不过话说回来,你的手怎么这么软,一点都不像男孩子的手。”说着还不忘用力握了握呈祥的小手。

“要你管!”呈祥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用力甩开他的大手。真是个笨蛋,她是女孩儿,要像男孩子才怪!

不理金发少年的搞怪表情,呈祥开始打量起四周的一切。哦!这里是条美食街啊!呈祥看到好多小吃招牌,不由的也来了兴趣。

“你打算请我吃什么赔罪呢?”

见呈祥主动提出赔罪宴的问题,金发少年立即来了精神,“来B市当然要吃这里的传统老字号了。”他指着离他们十几米开外的一处华丽的牌楼,说道:“前面那个就是。我和你说,我来B市好几天了,一直在这附近转悠,早就想到那里大吃一顿了,不过想想就我一个人吃,还真没什么意思,所以今天我才特意带你来这儿的。”

呈祥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原来是XXX鸭啊!知道,华夏名牌,早在Y市时她就听说过,可是一直无缘一吃,今天倒是托了这小子的福。呈祥斜睨了金发少年一眼,道:“那还等什么,走吧。”

本来还不情不愿的呈祥这会也不在勉强,率先向目标进发,到是那个金发少年愣了一下,随即也乐呵呵地跟了上来。

餐桌外交是华夏人的一个习惯,没想到金发少年这个老外也学的有模有样了。他一边给呈祥布菜,一边傍敲侧击的打听着呈祥的情况。不过呈祥是谁啊!她可是混际职场尽十年的老油条了,一顿饭下来金发少年对呈祥的情况没了解多少,倒是被呈祥套出了不少的话来。

什么他是米国、华夏和阿伯国的混血,他的样子随了家里的老头子的样子啦、他在华夏国生活了好些年,所以华夏语才特别的好啦、他想上普通高校,可家里太后逼着他来这里上学的等等。

当他们走出饭馆的时候,两人之间的已经从陌生人升级为新朋友了,至少金发少年这么人为。

在回程的路上,金发少年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他对呈祥说道:“看我这记性,咱们认识这么长时间了,我还没自我介绍呢!”

“啊!对哦!”呈祥左掌击右手,也是一副我才想到的样子。

“我叫龙凤,你呢?”

龙凤?不是吧……呈祥今天第二次被眼前这个少年给雷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