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改革开放后从中国国情出发,确立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新中国成立不久,我国在所有制关系上出现了超越阶段的冒进问题,在城市和农村都搞"一大二公",非公有制经济一直被视为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受到排斥,稍有露头,就会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在城市,更是几乎国有经济一统天下。1978年,全国城镇仅有15万个体工商业者,其经营范围被严格限制在修理、服务和手工业等少数几个行业中。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逐渐认识到,中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远未达到可以实现全面公有化、消灭非公有制经济的程度。由于中国的经济还比较落后,需要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和发展,以便调动各方面力量,走出贫困、落后的状态。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理论界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仍处于初级阶段即不发达阶段的论点,并且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1981年,在邓小平主持起草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党的十三大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并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这就使我们找到了一条在中国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现实可行的路子。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内涵是,中国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仍然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期间要经历一百年时间。中国原来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的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居世界后列。根据世界银行经济考察团1980年对中国的考察报告,1952年中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合50美元,比印度还低,只相当于苏联1928年人均240美元的1/5多一点。
参见世界银行考察团《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1982年3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3年版。
即使经过60年的建设,这种生产力不够发达的状况还没有发生根本变化。2008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然只有3000美元多一点,仍处于全世界的100位左右。至今13亿人口,仍然有7亿多人在农村。农业没有完全改变靠天吃饭的局面,劳动生产率低。一部分现代化工业,同大量落后于现代化水平的工业同时存在;一部分市场关系比较发达的城市,同落后的农村(在一定程度上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同时存在;少量具有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同普遍的科技水平不高,文盲半文盲还占人口一定数量的状况,同时存在。这些都说明我国明显处于二元经济结构状态。2007年,农村贫困人口还有4320万人口(指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067元者参见《领导决策信息》2008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