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序
我一直想写一个充满感伤的青春小说,而我动笔时我才发现我根本没那份才华。于是我打算改写校园浪漫爱情小说,也是在同样的情况下我才想起至今我还没搞明白“浪漫”到底是怎样一种感觉。
用叼着烟的姿势叼着一支笔,对着一张白纸独自发呆了二十分钟。动用我所有的神经细胞努力回想着从前想融入这部小说中的个个片花,而最终还是毫无收获。这时我才明白,原来有些东西会在不经意间被忘记。就好比我的初恋,我能记得的,已经所剩无几了。从此我得出一个结论:我是一种健忘的生物。
我的初恋在哪里呢?
让我动动脑筋想一想:
一岁的时候我和同龄女孩一起吃奶尿床。
二岁的时候我可以光着屁股活蹦乱跳地和同龄女孩玩耍。
三岁的时候我可以毫不羞涩地亲女孩的脸,而且可以得到同样等价的回报。
四岁的时候我可以大大方方地看女孩撒尿,并且不会受到任何拒绝。
五岁的时候和女孩睡在同一张小**,一起甜蜜地进入梦乡。
六岁和同班异性用一个饭盒吃饭。并且把“女孩”改称为“女生”。
七岁和同班女生用一张桌子学习,关系相处得很融洽。
八岁不再牵同班女生的手,有意地躲避着女生。wWw.
九岁和同桌女生打了一架,而后和男生共用一张桌子。
十岁上了生理卫生课,问女生一些不懂的生理问题,均遭到了拒绝。
十一岁有女生当面说喜欢我,并且亲了我一下。
十二岁开始讨厌那些向我表白的女生,并且知道了什么叫做“早恋”。
十三岁经过我努力调查,终于弄明白了那些我不懂的生理知识。
十四岁和同学打架,原因是他喜欢的女生暗恋我。那时我知道了“爱情”比友谊重要。
十五岁开始有了懵懂的恋爱想法,开始刻意地接近女生。
十六岁……
好了,这就是这部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好不好的小说的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