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寝室大门,我们选择了到足球场与到小湖边的岔路中到小湖边的那一条。这两条岔路都能通往学校的侧门,而选择小湖边的那条岔路的原因是羽灵觉得走在湖边比较温馨。
我问她是不是比较浪漫?她很肯定地点头:“嗯。”
再次与一个女生漫步在校园的湖边,却已经是物是人非。古人说:物是人非事事休。如今的我们,事事休了吗?看上去,只是物是人非罢了,事事,都还在运作,并没有休止。
而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你喜欢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身边走的是谁。以前,我身边走的是蝶衣,我的心境不同,如今,我身边走的是羽灵,我又有不同的心境。
我牵住羽灵的手,温暖而又柔软,然人幸福感油然而生,只想此生,一直走下去该多好,只想此时,一直走下去该多好!
路,终究是有走完的时候,不管你是否想过时间停滞不前,都没有什么用。
慢慢漫步走出学校侧门,我看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是十点多,于是给叶乔打电话:“叶乔,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呢?我们先去熙街定位置,你确定一下你那里有几个人?”
“确定了,三个,我,瑶瑶,沈泽。”叶乔也不废话,直接骂道,“我他妈刚刚进学校大门不久,在来大学城的车上遇到沈泽了。”
刚进学校大门不久?怎么我没有看到他们?于是问道:“你们从那条路去寝室的呢?”
“体育场这一条。”叶乔说,“先不说了,你们定完位置给我一个电话!”
我挂了电话,给骆阳去了个电话,让他中午一起到熙街吃饭。
上了公交车,在中间一排找了两个位置坐下,羽灵手握着我的手,看着车前并不说话。车上并没有多少人,想必是因为还没有开学,学校的学生不多而导致的。
到了熙街,找了一家干锅店,定了六个位置,然后给叶乔和骆阳去了电话说了地方,最后又拉着羽灵的手往熙街跑去。我想给羽灵买一件礼物,不要多大的,只是觉得很可爱。
拉着羽灵的手,在去饰
品店的时候,经过了以前蝶衣参加“歌唱比赛”的那个比赛大厅,门前又立起了一块牌子,标题为几个很醒目的红色大字:大学生歌唱大赛报名啦。
突然就再次想去了蝶衣在台上唱歌时候的情形:白色连衣裙,白色的绒毛长筒靴,直直的披肩长发很自然地披散在脑后,本身的苍白的皮肤让她看上去有些飘渺,在聚光灯的照耀下和人造烟雾的朦胧中,她就好像是在云中漫步的仙子。
蝶衣,一个因病而皮肤苍白的漂亮女孩,和我有过“肌肤之亲”的女孩,如今,我只知道她在北京,却不知道她到底怎么样了。她会怎么样呢?她还记得我吗?就像我还记得她一样还记得我吗?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再过多久,我也再也记不住她!
时间就像是一条长河,随着河水的潺潺流动,终究会冲淡一切记忆里的棱角。
那么我是否会真的忘记蝶衣?我不知道,也许,我就像以前想去忘记羽灵一样,终究,会在记忆里,留下更深的印记。
摇摇头不再去想这些事情,只拉着羽灵到了饰品店,然后指着满屋的毛绒玩具饰品说道:“自己挑,喜欢哪样我就给你买了,不过前提只能要一个!”
羽灵兴奋地叫到:“啊,好可爱,我全部都想要!”
我就知道她会说这句话,所以我“先下口为强”,一开始就说只能要一样。不过以羽灵的性格,就算是她全部想要的,也不会让我买很多的,并且她会为了给我省钱,而要一个娇小可爱但是很便宜的。
“我就要这个了!”果然我没有猜错,羽灵手里拿着一个手掌大小的绒毛小兔子,很是兴奋地对我说道。
如果找老婆找到这样为你着想的女人,男人一生还有何求呢?唯一的所求就是,让她过得更好,过得更幸福。
“不要别的了?就这个,这么点?”我有些不以为然,虽然知道羽灵绝对不会再选别的,但是还是想给她更贵的礼物,也许,一别就是半年,如果有我送的东西陪伴着她,我觉得她会更开心。
“嗯,就要这个,可以随时带着
身上,看到它就跟看到你一样。”羽灵的回答不容拒绝。
掏钱买了“小兔子”,又拉着手回到了干锅店,坐了不一会儿,叶乔他们就到了。
叶乔身边跟着一个很娇小可爱的女孩,黑色打底裤套上黑色牛仔短裙,灰褐色长筒靴,白色牛仔夹克。头发扎成马尾甩在脑后,额前有长长的刘海,三七分在两边。
沈泽边走在边打着电话,不知道在和谁说着什么。
骆阳则一脸暧昧的笑容看着我和羽灵,笑容里包含了意味深长的意义,就好像是我和羽灵干了什么不该干的事情一样。
走到我和羽灵坐的桌子旁,叶乔给女女生拉了一个座位,然后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骆阳和沈泽也都坐了下来。
叶乔一坐下,就向我和羽灵介绍:“来,轻言,给你们介绍下,她是我女朋友,邱瑶。”
我对邱瑶笑了笑,自我介绍说:“我叫许轻言。”然后转过头介绍羽灵,“艾羽灵。”
我故意没有介绍说羽灵是我的女朋友,是因为叶乔和沈泽在这里,害怕他俩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这不该说的话是我刚刚才想到的,那就是我和蝶衣的事情。我一直忘了叶乔和沈泽是知道我和蝶衣的事情的,直到他俩到了这里我才想起,所以我并没有提醒他俩应该要回避什么。
然后就是很平常的谈话,叶乔因为有邱瑶在旁边,并没有表现出很色狼的样子,反而很绅士的做一些事情说一些话。骆阳因为知道昨晚我和羽灵睡在一起,关系肯定不一般,所以也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对羽灵的热情之举。
只是沈泽,表现的过于热情,热情得让我怀疑他是否忘记了于芹。
他一会儿问羽灵哪儿读书,说自己有个同学也在北京读书;一会儿他又问羽灵多大,说自己二十了,羽灵得得喊他哥哥。
我不知道他是真看不出我和羽灵的关系还是假装看不出来,但唯一不变的是,我对他这种做法很生气,于是有些愤愤然说道:“前天晚上我见到于芹了,我说沈泽你这个男朋友是怎么当的?都不早点来帮帮她的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