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脚商指导手册》上写的: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留条后路他日好相见的行商原则。吉米虽然不打算带着王旷一起走,可也没打算害他。
“你看见那棵树吗?”
“哪呢?”王旷伸长了脖子,顺着吉米的手指望去。
“就是那棵,特别大的……”
“没见啊!都挺大的……”王旷皱着眉头想,都比咱家小区里的大上好几倍呢。
“……就那棵歪脖子的。”
“早说嘛!”王旷仔细看了看,那歪脖子树确实要比旁边的树要大上一些,如果要拿尺子量的话,大概腰围要宽个三五厘米左右。
“……你到了那棵树后拐个弯,直走,一个小时后就能出去了。”吉米眯着眼道。至于走出去后怎么办,那就与我无关了。
王旷点了点头:“那你呢?”
“我?我……我肚子不舒服,你先等着我,我方便方便,回来咱们一块走。”吉米捂着小腹,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
“快去快回。”王旷挥了挥手,双手掐着鼻子。这人怎么到了关键时候,还出这岔子。
吉米双腿夹紧要害,提臀弯腰,快步往身后的树林里走了进去。
过了快半个小时,王旷有些不耐烦了,叫道:“吉米,完了吗?”
从空荡的树林深处传来回声,而却没等到吉米的回答。
“搞什么嘛!”王旷又问了几句,皱着眉头转身走了过去。
在距离刚才两人对话约有十米远的地方,一棵大树背后,贴着一张白纸条,而吉米却没了影子。
“我家里有事先走了,要是下回再见面的话……只要王兄照我刚才指的路,就能走出恐怖沼泽……如果王兄到了帝都的话,可以到城外行脚商的酒吧找我……他日相见,我一定请王兄喝酒。”
“……尿遁?”王旷抓着纸条,狠狠地揉成了一团,扔在地上。想了想,还不解气,又用力地踩了几脚。
“终日打雁让雁啄了眼,这算是什么事嘛。”
要在平时,这种岔子绝对不可能出现。王旷自从进入保险公司,还没哪个客户在自己眼前玩这招能成功的。
王旷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一直有些心神不宁,却想不到让吉米这个滑头钻了空子。
“没办法了……”王旷抬头看着远处那棵歪脖子树,无奈地走了过去。
绕过歪脖子树,右转,走了大约二十分钟,那条臭水沟也不见了,四周的树也变得越来越小,而且颜色随着越走越久,也越来越红,比深秋时的枫树叶子都要红上好几倍。
又走了半个小时,按行脚商吉米的话,已经快走出恐怖沼泽了。为何王旷总觉得心跳有些越来越快的感觉,这可不是好兆头。
记得上回,还是读大学的时候,也是同样的感觉。还没走出校门,王旷就看见门口堵满了人了,足有百来十个。每个人都叼着烟,染着发,刺着青,手里用六
毛钱一张的晚报包着家伙。
王旷下意识地绕到后门溜了,第二天听说,那伙人果真是来找自己麻烦的。
这回……
突然,一阵高档古龙水一样的香气从前方飘了过来,越来越浓,把整个红树林都笼罩在其中。这香味让王旷一下感觉到非常舒坦,就跟小时候躺在被子里用手电筒看书似的,快意。
猛地又从前方传来一声怒吼,直震得大地都被掀起来了一样。可王旷却像什么也没感觉到,反而一阵狂喜,连滚带爬地往前跑去。
“说的是中文,我不是一个人!我不是一个人……”王旷激动不已地在心里重复着这句话。
那声音听着是很近,但要走过去却足足花了半个小时,而那声音的主人也没辜负王旷的期望,不时的飚出标准的中国国骂,引导着王旷往深处走。
但等王旷倚在一棵红树后,伸出半个脑袋看着声音的主人时,完全傻了。
其实那主人也没特别,不过是长着一对三十米长的翅膀,身高超过百米的巨龙罢了。
在距离王旷藏身之处十米外的地方是一片上千个平米的空地,一头青色的青龙正昂立在一栋同样巨大红砖房前。
青龙的下半身特别庞大,以至于只能坐在地上,靠着四肢精壮的爪子支撑着。王旷十分怀疑它那双翅膀能不能够将它超重的身材成功地摆脱地心引力,还是像鸡翅一样,摆看的。
青龙的全身都覆盖着一层青色的三角形鳞片,每一块都反射着太阳的光芒,使得整条青龙看起来更显得神圣无比。
在青龙的正对面站着一排执着金色巨剑的男子。每个人都是一头的金色长发,有些扎成了马尾,有些绑着两条小辫,有的更是任由它披洒在肩上。
每个人都穿着金色的重铠甲,胸前的护心镜锃亮的,而且很不自然,应该是涂上了一层黄油。不但是头发,服饰,还有他们背上的披风……就连皮肤、眼珠的颜色也是金色的。
这么说吧,这些人看上去像刚从金币厂的熔炉里捞出来似的,镀上了一层价傎不菲的金皮。如果扔在金店里做模特,倒是很不错的形象代言人。
王旷数了数,一共有十七人。站在最前面的应该就是他们的头,他也是唯一一个身上除了金色还存在着别的色彩的人——他的头上绑着一条红头巾。
不知为何,王旷一靠近他们后,那声音就消失了。而这两伙人都静静地看着对方,一个字也没吐出来。
突然,青龙猛地骂道:“我草……”
王旷脑子一阵眩昏,这声音和刚才引导着他走到这里的声音一模一样。看到这两伙人都不太像中国人的情况时,本来已经做了一些心理准备,可当青龙张嘴就是一句国骂的时候,还是有些接受不了。
青龙不张嘴则已,一张嘴就是一连串的禁语,就连读大学时那女生宿舍的看门大妈都要比他差上好大一截。
而让王旷感觉到不可思议的
是,那伙镀金的,依旧神色不变,安之若素的样子,完全不计较青龙在给他们家里祖祖辈辈的人请安。
骂了快有半个小时,青龙终于累了,吐出腥红血长的舌头,轻轻喘着气。
“他在说什么?”领头的红头巾用标准的伦敦腔问着旁边的马尾男道。
“团长,我哪知道啊?这龙族的语言整个奥琴大陆都没人会!”马尾男无奈地道。
“这倒也是……”红头巾挠了挠头,抬头大声道:“把东西交出来。”
“骂了这么久也不走,不知道这伙人到底来干嘛的!”青龙像是没听见红头巾的话,自言自语道。
“把东西交出来,听见没有?”马尾男双手握住金剑在地上重重地一顿,重复了一遍。除了红头巾外,其余的十五个镀金的也都有样学样,提起金剑用力一顿。
刹时在地上现出了十六个海碗大的坑,旁边还有几道冰纹,显然这伙人手中的金剑非常沉重,而且锋利异常。
“晚上吃什么好呢?龙虾、鱼翅、还是白米饭?”青龙歪着脖子自言自语道。
“……”王旷听了一阵,算是明白了。合着青龙只会中文,不会英文;镀金的只会英文,不会中文,根本没法交流。
幸好,王旷早在两年前泡校花的时候就掌握了好几门鸟语。其中“鹰语”还是学得比较地道的。虽说四级没过——那是因为根本没考。要说他现在的口语水平,直接能把美国总统给忽悠下台。而刚才和行脚商吉米交流的时候,就一直用的是纯正的英式英语。
但即使王旷能听懂两边的对话,可也没打算出去做和事佬。以他只能凑合两块板砖,一对三的功夫。不说别的,光是那些镀金的把剑压在自己身上,就能把腰给压折了。更别说那条青龙了,光他那爪子就够自己啃好几个月的了。要抓在自己身上……王旷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战。
“快把帝国祭典时用的法器交出来!不然我们可要上了……”红头巾撂了句狠话,可是他眼神里却有些忐忑。怎么说龙族也是大陆上最神秘最恐怖的种族,随便牵出来一条都是可以把整个帝国打得稀烂的狠角色。
红头巾一直都在强打着精神,给自己鼓劲,至少不能在手下面前露了怯。毕竟自己是奥琴帝国最强大的黄金骑士团的团长,而这个任务也是在国王面前下过保证书的——虽然那天喝多了——可要是东西拿不回来,那这辈子也算是完了。
马尾男就没红头巾想得那么多,他一心只要想到能够把传说中的青龙给宰了,就止不住地肾上腺素膨胀——感觉比在白奇卡罗娱乐广场喝花酒还刺激。其余的人基本上也都跟他一个念头。
打,还是不打,这是一个问题。眼看着青龙没有把法器交出来的意思,红头巾在心里寻思着。打的话,自己的“钢气”已经练到第七层,达到了“电闪”的境界。除了那几个老不死的魔法师,在帝都早已没了对手。但要和青龙拼,只怕还欠些火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