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深夜买醉(中)
车子没有驶进尖嘴湾,而是驶进了市区。
车窗外,到处都打着巨大横幅的广告,霓虹灯下,很是显眼。人们的脚步也是匆匆赶赶,形色麻木。整齐的街道,就像是九方格,规规矩矩。林立的商业大楼和密集的购物商场,每一处都打着降价特价的广告,吸引顾客的眼光。这里充斥着现代化的元素,到处有金钱的味道,以及最新时尚信息。只要人到了这里,都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周围的环境感染,势力,急功近利。
车子穿过繁华的市中心,驶进了离市区不远的郊区,这里虽说是郊区,其实更像是市中心,虽然比不上尖嘴湾,但是也算得上是第二个富人聚集区。
这里与市区相比,就显得安静了许多。车子在林荫道上缓缓前行,几十米高的参天古树,直直的躯干,旁边没有一点分支,很是挺拔,在半空中,与旁边的树木相交,叶子在天空里交融,树下,是一排排青翠的常青树,和兰花。虽然是晚上了,可是这里却灯火通明,五颜六色的地灯,射过草木,将这里点缀的五彩缤纷。
偶尔有几声鸟叫,又陷入了宁静中,这里真的很安静,仿佛是A城的一座孤城,在咆哮的海浪中,唯独这座小岛享受着属于它的宁静。
沥青的石油马路,像是国道一般,曲曲弯弯,却宽敞无比。终于在一栋看上去不是很显眼的别墅面前停了下来。
车子刚停了下来,那边马上就有人来接应。
是一位长相极其标志的女服务员,很有礼貌道:“慕总,很久没有见到你来了。”一看就是那种受过训练的,有职业素养。明知道,自从那名叫千寻的女孩走了后,他也就没有来了,可是这样一问,不仅礼貌而且也让人感到很舒服。
老杜没有跟下车,留在车上等。以往,要是千寻小姐在的时候他是这里的常客,他总要在车上过夜的。可是不知道今天会怎那样?一切都变了,当初的玩,变成了真,当初的虚情假意, 变成了现在的一往情深。
顿时,整个“一夜倾城”都热闹了,那些无精打采的姑娘们,顿时脸色兴奋起来了,眼睛里放出异样的光彩,虽然不敢表现在脸上,但是少女眼底放出的仰慕之情是那样的迷人。
虽然“一夜倾城”也是bulb,但是能进来这里玩的人都是非富即贵,自然来这里的姑娘也是雨与众不同,不仅拥有完美的身材,漂亮的脸蛋,同时拥有极高的素质。
当然,来这里玩的男人自然是非凡品,一个个都是人中佼佼者。可是,男人只要是在这里场合下,还能保持平日里正人君子的,恐怕没有几个,而这些被请来这里的姑娘,早就见过了各种尊贵,富裕,极具权势的,自然也早就习惯了。男人就是一个字,色。有的人只是为了工作的需要,来这里放松,有的人厌烦了家里的发妻跑到这里来寻欢,有的人只是为了来这里看美女,因为能进来这里的女孩个个都不是普通的,高学历,高素质,这才是这些男人追寻的。
可是眼前这个男人,不仅拥有男人该有的东西,英俊的外貌,却不张扬。就是那股子冷酷霸道的男人韵味让这些女孩向往,见惯了那些阿谀奉承的男人,有一个这样的当然就很受欢迎了 。财富,无数的财富,身价数亿,坐拥在这个城市的经济命脉,闻名于世界。能嫁给这样的男人,恐怕是每一个女人的梦想。可是他偏偏拒绝所有,只要一个。而那个女孩,要脸蛋,自然不是非常出众,要身材更不是最好的,看上去柔柔弱弱,楚楚可怜。
这些女孩只能心里恨恨的,因为只要这个男人一出场,整个别墅就会陷入另外一种感觉。神秘,他总是一个人呆在一个角落,定定看着所有的人。那双深沉内敛的眼睛,让人害怕,却又让人向往,想去探索一下,这个深沉冷酷的男人到底在想什么。
“慕总,你来了。”经理立马出来迎接,一般的客人绝对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陈子墨,样子,看上去斯斯文文,戴着一副黑色眼镜,白白的脸,一米八的身材,穿着一套圣保罗西装,虽然衣服可以提升一个人的气质,可是还是没有去掉他那份中肯和稚气,还带着一股浓浓的书生气。笑起来的时候,居然还有两个酒窝,同样是这些女孩们的梦中情人,因为直接上总有两种男人最吸引女人,一种就是冷酷霸道,也许永远不会看你一眼的;另外一种就是那种沉稳厚重的,将你捧在手心,生怕是哪里冷着,哪里热着了。
陈子墨,这个名词同样变成大家口里的常有名词。今天这两个男人同时出现了,真的还难得。
“恩。”慕容秦思点了点头,看了一眼陈子墨。冷笑道:“怎么,难道你就这样放弃了?”
“既然是她的选择,我只有答应。”虽然眼底流露出悲伤,但是还是淡淡的笑了,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放弃也是一种爱。
陈子墨看了看慕容秦思,这个男人却不同。只要是他要的,就一定要得到。
“那你呢?”陈子墨问道。
慕容秦思目光一沉,深沉内敛的眼睛,眯了眯。又想到那晚,她背着自己去见陆城,她明明答应自己永远不再见他,可是他刚回国,就连夜去约会。
“我不会放手,永远不会。”慕容秦思握了握手,那里惨白惨白,只要是女人,他就恨,为什么女人都那样善变。
陈子墨明白一切,点了点头,道:“今天知道你要回来,我特意给你准备了你最喜欢的“冷血”,房间也为你准备好了,是你以前的那间。”
慕容秦思看了一眼陈子墨,目光也柔和了许多,道:“我需要放松。”
这么多年了,他一个人就这样走过来了。经历了无数的风雨,艰辛,要是别人,还可以向自己的父母吐吐苦水,可是他不能,什么事情都只能自己解决。这些苦是别人无法理解的。很多人以为有钱人过的多么潇洒幸福,可是有谁知道在成功前,是要经历千万次的磨砺和失败。
这么多年了,他还是一个人,过往的女人无数,可是却没有一个在他的心里停留过。唯独千寻,这个女孩,居然将这个一直将自己封闭在自己世界里的男人,走出来,打开自己的心。
酒,很烈,像血一样的鲜红,透着一股残忍的血腥,带着一股冰的寒意,剑的刺骨,一直钻到心底。滑过喉咙,那滴滴“冷血”瞬间将喉头冰镇,带着一股麻醉,给人瞬间的快感。然后钻到胃里,一股后劲往上冲,直达大脑,让所有的脑细胞张开,整个人陷入一种极度的快感。
这种酒,是陈子墨发明的,只给自己喝的,一般不会轻易拿出来。今天是特例,因为这段时间,他知道慕容秦思已经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状态。而那个女孩也爱着他,可是两个人却互相折磨,他不懂,就像不懂自己一样,明明爱上一个人,却不敢说,不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