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晴在这个小镇上已经住了好长一段时间了。
那一天,叶奕豪告诉她,他已经在C市为她安排好了。她只需要照着地址去找到他的朋友,就可以在C市过着安稳无忧的生活。
但是,当她踏上火车之后,她望着前方蜿蜒的铁轨,突然就不想去C市了。没有理由,单纯地不想去了而已。
于是,在距离C市还有两个站的时候,她下了车,带着她为数不多的行李。然后,她在车站旁边找了一家很便宜的小旅馆住了下来。
那一夜,她睡得尤其安稳。
第二天,她给叶奕豪发了一条短信,说明了她仍旧安全之后,便关掉了手机,拔掉手机卡,毫不犹豫地扔进了垃圾桶里。
她需要的,是一个全新的生活。
这个小镇位于Z市的边缘,因为有铁路经过,所以交通还算发达。凌曦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这个小镇的信息,有山有水,是个环境不错的地方。
两天之后,她找了一间环境还不错的房子,搬了进去。
房子不大,装修倒是不错的。两室一厅,一厨一卫。这样的房子,租金其实是不便宜的。但是因为是与人合租,两人分担下来,倒也在凌晴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毕竟,她现在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无业游民。而且,她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肚子里的孩子。
与她一起合租的是个漂亮女人,叫做程欢,年纪和她差不多。留着一头长长的头发,在人前总是一副气质优雅的样子,等到两人混熟了之后,凌晴才深深感叹,原来人是真的不可貌相的。
最初搬进去的一个星期,凌晴和程欢都是没什么交集的。因为孩子的原因,凌晴的生活习惯很规律,早睡早起,三餐不误。
而程欢则恰好相反。
程欢是典型的夜猫子,经常是凌晴已经睡下了,程欢才起床,开始工作。然后凌晴起床的时候,程欢已经睡下了。
顺便说一句,程欢是个作家。虽然凌晴觉得她非常没有作家的范儿,一点也不像她所想象的作家,但是程欢的的确确是个作家。
于是,第一个星期,凌晴和程欢只有极少数时候会碰面。
也就是在这一个星期里,凌晴找工作碰了无数次壁。这个小城镇虽然坏境不错,但是并没有什么著名的值得游玩的景点,也没有多么发达的经济,极少会有外面的人来到这里定居。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城镇是有些排外的。
这里的工作机会不少,但是像凌晴这样来自于外地的怀着孕的单身女性,想要找到工作,很难。
她离开A市的时候并没有带多少钱。一次**了半年的房租之后,剩下的钱支撑不了多久了。所以她不能没有工作。
处处碰壁之后,凌晴免不得有些失落。
凌晴搬进去的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二,程欢奇迹般地一大早就坐在客厅里了。凌晴从房间出来,看见坐在沙发上的程欢,差点吓了一大跳。
程欢披散着卷曲的头发,蜷着双腿窝在沙发上,像是一只没有骨头的软体动物一般。她手中拿着凌晴为了找工作而买的报纸,上面画满了圈圈。
听见声响,她回过头去看着凌晴,扬了扬手中的报纸,问道:“你在找工作?”
凌晴点点头,并不打算隐瞒。
程欢的目光从她的脸一路下移到她还未凸显的小腹,挑了挑眉,问道:“你会做什么?”
明明是很傲慢的一句话,可是从程欢的口中说出来,凌晴就是没有感觉到一丝一毫的轻蔑,就像是一句再普通不过的问话一样。
“我会画图。”说起这个,凌晴觉得有些自豪。做服装设计师是她从小到大唯一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她专门学了七年的美术。
听见凌晴的话,程欢的眼睛突然一亮,声音也忍不住提高了几个分贝:“真的?那实在是太好了!我有个朋友是做图书出版的,他们公司正好却插画师。你想不想做做看?”
插画师?
凌晴低头想了想,考虑到已经快要用尽的现金和肚子里的孩子,她点了点头。
“明天我就带你去见我朋友!就这么说定了哦!”程欢笑嘻嘻地说道。
凌晴注意到,程欢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微微眯起,像一只慵懒的猫咪,右颊之上眼窝之下,有一个小小的肉坑,很可爱。即使是再低沉的心情,也会受到她的感染,忍不住变得快乐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程欢果然带凌晴去见了她的朋友。而凌晴也如愿在那个公司留了下来。
凌晴是从心底里感激程欢的。毕竟,是程欢间接地解决了她的生计问题。虽然工资不算很高,但是已经足够她在这个小镇顺利地生活下去。
从此以后,凌晴和程欢之间不再像之前一样,两人开始有了交集。凌晴一直致力于更正程欢日夜颠倒的习性,可惜,直到现在,她也没有成功。
程欢从来不问凌晴以前的事情。不问她的过去,也不问为什么她一个怀着孕的女人会独自一人来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陌生小镇。就如同凌晴也不会打听她的私事一样。
两个人平静而默契地生活着,倒也融洽。
偶尔,凌晴也会想起过去的日子。想起凌曦、凌倩,想起叶奕泽、叶奕豪,想起秦宇枫,想起MQ。她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矫情的人。可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那些,她总是忍不住鼻酸,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转,然后从眼角流下,从左眼滴进右眼,冰凉冰凉的。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无声地骂自己。凌晴啊凌晴,你哭什么哭?现在这个样子,不是别人帮你选的!是你自己选择了离开亲人和朋友,选择了来到这里!既然做出了选择,你就应该好好地过下去啊
!怀念过去有个屁用啊!
咳,不好意思,和程欢厮混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染上了讲话粗鲁这个恶习……
没错,虽然程欢在别人面前总是一副名门淑女的样子,可是和她相熟的人就知道,完全不能凭外表来看待这个女人!否则是会受到严重打击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凌晴本来就很瘦,所以孩子到六个月的时候,肚子并不像寻常孕妇那么大,害得程欢担心了好久。那段时间,程欢逼着她的朋友提前给凌晴放了产假,整日守着凌晴,提心吊胆的,比凌晴这个准妈妈都还要紧张。
第二年夏天,凌晴顺利生下了一个小丫头。程欢比谁都高兴,因为她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孩子的干妈。
凌晴给小家伙起了名字叫做凌云初,小名朵朵。
之后,凌晴没有回到原来的公司去上班,而是做回了她的本行——服装设计。程欢没有怪她,反而拍着她的肩膀鼓励她,一定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想,没有梦想的生活是毫无意义的!
这让她十分感慨:原来人来疯一样的程欢偶尔也是可以说出十分具有哲理性的话的!
生活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凌晴已经完全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偶尔,她会在报纸的财经版看见叶奕泽的消息。
报纸上说他独到的眼光、雷厉风行的手段,使得叶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现在正在不断地扩展业务。日前,叶奕泽在一次采访中亲口透露,叶氏有向服装产业发展的意向。
凌晴看着报纸上叶奕泽英俊的侧脸,心中涌起一阵酸涩。
从学生时代开始,他就一直都是优秀的。而她当初爱上的,也正是他的优秀。
“唰”的一声,凌晴手中的报纸猛地被人抽走。她慌乱地转过身去,发现程欢正满脸笑意地看着报纸上的照片。
见到她窘迫的样子,程欢还故意出声揶揄道:“呀呀呀,让我来看看,看看我们的小晴儿是在看哪位帅哥呢?”说着还用眼角不住地偷瞄凌晴的表情。
凌晴的脸刷地红了,连耳朵根都被染成了粉红色。她转过身去继续吃早餐,面对程欢的调侃,解释道:“我明明是在看财经报纸,哪里是在看什么帅哥?”
当然,在程欢看来,一切的辩解都是苍白无力不足为信的。她将报纸放在一旁,凑到凌晴面前,笑眯眯地看着凌晴兀自嘴硬的样子,嘴上却一点都不饶人:“小晴儿,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脸红起来的样子其实很萌?”
端着牛奶的手一顿,好不容易退下一点热度的脸再度爆红,让程欢笑的更开怀了。虽然同居的这大半年里,凌晴已经被她调戏了无数次,但是调戏这种事情还真的是屡试不爽啊!每一次看着凌晴粉粉的脸颊,她就会觉得心情大好。
然而,渐渐地,程欢的笑容暗淡了下去。她定定地看着凌晴,问道:“小晴儿,你想不想听听我的故事?”
“额,”凌晴想了想,“如果你愿意说的话。”
反正她是不介意做一只垃圾桶的啦!
“其实和你一样,我也不是这个小镇上的人。我的家乡在B市。那里很繁华,真真是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我爸是市委书记,生活上倒也不曾亏待于我。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癌症。然后我爸顾虑到我,就再也没有娶其他女人。”
“那很好啊!”
“呵呵,”程欢嗤笑,“那当然好!如果他不在某一天突然带回来一个人,告诉我说那个人是我同父异母的亲哥哥的话,我也会觉得他很好!那个时候,我十一岁,我那所谓的‘哥哥’十四岁。我外婆说,我爸和我妈是在结婚的第五年有的我。也就是说,他在和我妈结婚之后,还在外面鬼混,甚至生了个儿子!”
“当然,我也不至于这样就变得愤世嫉俗、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恶意。我还是照常过着我的生活。只不过那个哥哥特别喜欢挑事儿。他总是做一些事情出来惹我爸生气,然后把事情都推给我。偏偏那会儿我又是个十分沉默的姑娘,我就在心里想啊,随便你怎么说,反正不是我做的就不是我做的,总会有人相信我的。呵呵,是不是觉得那时候的我特单纯?”
“我哥每次冤枉我之后,我爸就会看着我,然后不住地叹气。我知道,他相信我哥的话,不相信我。但是我仍旧觉得,他是爱我的。因为他从来都不会责罚我。哪怕那一次哥哥把他最喜爱的砚台摔碎了栽赃给我,他也只是看着我,悠悠地叹气,甚至连责骂都没有一句。”
“小晴儿,相信么,在很早以前,我的梦想,和你是一样的。不!应该说直到现在,我的梦想也没有变过。我也想当一个服装设计师。能够设计出漂亮的衣服,然后让别人喜欢并且穿在身上,那将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可是,那个被我叫做哥哥的人,却亲手毁掉了我的梦想。我一直都以为他之所以陷害我那么多年,是因为他觉得我比他更讨爸爸喜欢,他觉得自己不受宠,所以才会想方设法地让爸爸讨厌我。后来我才知道,他之所以会陷害我,是因为他恨我。他不仅恨我,还恨我的母亲,还有我们的父亲。”
“很奇怪是吧?他竟然会恨我们的父亲。父亲进监狱的那一天,他告诉我,他的母亲,是被父亲活活气死的。所以他恨我们一家人。所以就在四年前,他亲手把父亲送进了监狱。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哪个当官的没有点见不得人的事情?再廉洁的人进入了官场,也会被污染的。”
“四年前,我孤身一人来到这里,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最重要的是,我没有钱。当时的我,就连一个月的房租都付不起。我从小就被父亲养在家里,几乎可以算的上是锦衣玉食,根本没有在外工作过。大学没有毕业,学的又是汉语言文学这样找不到工作的专业,再加
上不懂得节俭,很快,我就只能风餐露宿。幸好后来认识了一些朋友,才免去了被饿死在大街上的命运。”
“小晴儿,你还记得吧?我跟你说过,不要放弃你的梦想。其实我不完全是为了你。我也是有私心的。以前,我总觉得,梦想这种东西嘛,随时都可以放弃。就算放弃了我的梦想,我也照样可以活得很好。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想要成为一个服装设计师的愿望就越强烈……”
听到这里,凌晴忍不住打断了她:“既然想做设计师,那就重新去学啊!你劝我不要放弃梦想,那么你呢?你有什么资格放弃?”
程欢听了凌晴的话,没有反驳。她的脸上带着笑意,只不过那个笑容却比哭还要难看。
“你以为我不想吗?我试过的。来到这里的第二年,我就报名参加了培训班。可是小晴儿,你知道吗?我害怕!我竟然害怕拿起笔,害怕面对空白的纸张!每一次上培训课的时候,我的脑海中都是一片空白!最后,连培训班的老师都委婉地告诉我,我不适合学这个!你能想象我当时的心情吗?”
凌晴震惊了。她没想到结局竟然会是这样!
“小晴儿,我很庆幸,你不像我。每一次我坐在电脑前敲打着键盘的时候,我都在心里狠狠地唾弃着自己。明明不喜欢这份工作,但是却只能靠这个来维持生计。很难想象吧?我竟然有交流障碍症。为此,我甚至去看过心理医生。无果。”
“小晴儿,虽然你从来不说你的过去,但是我知道,在你身上一定发生过什么不好的事情。但是小晴儿,你要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地方,一定会有人比你过的更加不好。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我们的每一天。因为我们谁都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能够看得见明天的太阳。”
程欢说完这些话的时候,凌晴的眼前已经模糊成了一片。虽然程欢说起这些的时候表情很平静,但是凌晴知道,那样的生活一定很苦!
她想起八年前父母去世时的样子,想起大姐躺在病**脸色灰白的样子,想起叶奕泽对自己说他爱上了管玮茹时的样子,她想起了秦宇枫怒其不争地看着她时的样子……
那些回忆被割裂成一张张碎片,不断地在她的脑海中闪现。她第一次如此地想家。
“哇……”
房间里传来的朵朵的哭声惊醒了凌晴。她赶紧用手擦干了眼泪,奔进房里,拿出冲好的牛奶,开始对小家伙进行喂食。
程欢就站在房间门口,斜靠在门框上,手里还拿着一片吐司面包,咬了一口,说道:“小晴儿,我要走了。”
猛地回过头,凌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
“你说什么?”不确定地问了一遍。
“我说,我要走了。”程欢好脾气地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你要去哪里?”凌晴一边轻抚着宝宝的后背,一边问道。
耸了耸肩,程欢走进房内,伸出一根手指逗弄着吃饱喝足的朵朵,答道:“不知道。我在这里呆了四年,腻了。想到处走一走,看一看。总不可能一辈子都呆在这里吧。这里又不是我的故乡。”
程欢的骨子里有着一种对故乡的无法言说的爱。即使那座城市给了她那么多的痛,她也依然爱着那里。她想的是,她现在二十五岁,趁着年轻,再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然后等她老了,必定是要回到B市的。那个生她养她的地方,是她无论如何也割舍不下的。
更何况,她的父亲还在那里。
四年前,她的父亲因为贪污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十年。
三十年有多长呢?她没有概念。她只知道那是一段十分漫长的日子。但是她必须得等。除了她,他再也没有别人了。
她的哥哥,早在将父亲送进监狱之后就离开了B市。辗转得知他过得很好之后,她就再没有打听过他的消息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找他。哪怕是在她最艰难、最无助的时候。
“四年,总还是有感情的吧?你舍得离开这里吗?”
“哈哈,小晴儿,你真可爱。我在B市住了二十年,我不是也照样离开那里了么?更何况是四年?舍不得必然是有的,但是这并不会影响我的决定。”程欢把自己的手指从朵朵的嘴里抽回来,从旁边扯出一张纸巾擦了擦,认真地说道:“我本来就不是一个能够安定下来的人。”
凌晴看着她,半晌,她开口说道:“什么时候走?”
“下个星期。”
“这么快?!”
“嗯。其实我早就已经决定了。我当初来这里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我最多在这里呆上四年。再过两个月,就刚好满四年了。”程欢笑了笑,却没有了往常的狡黠。连那个小肉坑都没有出现。
只有当她的脸上笑出小肉坑的时候,程欢才是真正的快乐着。
这是和程欢同居大半年,凌晴经过长期的观察和严谨的推理之后得出的结论。
因为给自己定下了期限,所以期限一到就要离开。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无法阻挡你的脚步吗?
“没错。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无法阻挡我的脚步。”程欢答道。
听见程欢的话,凌晴才发觉自己竟然不知不觉中将心里想的话给问了出来。
歉意地笑笑,凌晴将睡着的朵朵放回婴儿**,看着她熟睡的可爱的脸,惋惜地说道:“真是可惜了。朵朵还这么小,你这个干妈就不要她了。”
“喂喂,谁说我不要她了?!我只说我要离开了,但是我也没有说我就再也不回来了好吧?!再说了,我就朵朵这个一个干女儿,我不要她我要谁?!”程欢不满地看着凌晴,知道那小妮子是在故意逗自己,还是很配合地做出了一副赌气的样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