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领导干部,为群众幸福而工作
自有人类以来,衣食住行就成为了人们生活的必需。而人民群众的幸福也就在于温饱不愁、生活无忧。群众的幸福与国家发展一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历代统治者无不把民生问题视为经世治国的根本。汉高祖的“休养生息”、汉光武帝的“光武中兴”、唐太宗的“贞观之治”、王安石变法、明清“一条鞭法”、“地丁银”、“摊丁入亩”等,无不显现着统治者为民为国的施政方针。这一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民众的生活质量,带来了社会的相对和谐稳定,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进步。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明确指出群众幸福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作风好了,才能为群众谋福利,为人民办实事。
一、各级党委是幸福社会建设的核心领导力量
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核心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人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在总结领导中国人民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概括为党的根本宗旨。这一根本宗旨最通俗的说法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人民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中国人民翻身做了主人,确立了走上幸福生活的基本社会制度基础。经过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上的迅猛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民财富迅速积累,为中国人民奠定了走上幸福生活的物质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这一宗旨进行了丰富与发展,提出新时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提出了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无不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观,将“为人民谋幸福”的宗旨观赋予了新的时代涵义。尽管在探索和发展的道路上我们有过失误,但为人民谋幸福,不断提高国民幸福水平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这一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梦想,连接现实与未来。实现梦想,要有能够领导人民从当前成功走向未来的核心力量。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带领人民走上幸福生活的康庄大道,这一事业的核心领导力量,就是中国共产党。党的中央机构和地方各级党委,是这一领导力量的具体推进和实施者。建设幸福社会,必然要求这一领导力量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各级干部的具体工作来实现这项历史伟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