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社会建设

第九章 幸福社会与民生建设_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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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构建社会主义幸福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近年来,党和政府大幅度提高了职工工资待遇,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改善民生,实施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利民措施,废除了在中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农业赋税,城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城市和农村居民有了最低生活保障,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城市实行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等等,广大群众享有的公共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明显增强。

但是,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社会发展还相对滞后,地区不平衡性比较明显,民生问题还比较突出,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居民住房、看病就医、司法和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部分低收入人群和农村贫困户生活还比较困难,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还很多,这直接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顺应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认真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把社会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增加财政投入,加快社会事业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社会建设单列一部分,强调“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对发展教育、扩大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社会管理等社会建设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全面部署。贯彻落实好这些部署,做好各方面相关工作,真正使全体人民的福祉不断增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建设幸福社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