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八讲

四、继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补齐制度“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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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继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补齐制度“短板”

纪律是党的生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中指出,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内法规制度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做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文章,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

一般说来,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就是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由一系列党内法规、党的制度、规范性文件构成的规则体系,它的目的和功能就是规范党内的行为,调整党内的关系,保障党员的权利,实现党的团结统一,从而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使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我们党自成立之初便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对党的建设的规范作用。就其构成体系而言,党内法规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内容,其中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

严格说来,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包括党内法规体系、党内制度体系和规范性文件三个层面。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以党章为核心,包括一系列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主干性的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法规规范;党内制度

体系作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党内法规所规范和适用的所有范围,既包括民主集中制这样的根本制度,以及党代会制度、党委会制度、党员权利保障制度等基本制度,也包括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干部考察公示制度、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等一些具体制度,在保障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内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党组织制定出台的旨在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一般以条款形式表述。

在党的历史上,毛泽东同志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指出,“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首次提出党内法规的概念。但在不同的领导人使用中还用到党规党法、党的法规等表述。1990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正式使用了党内法规这一名称。1992年,党的十四大修改的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自此“党内法规”正式写入党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党的建设的不断发展,我们党对党内法规的认识也日益深入。2001年,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行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2012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便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形成了包括一部党章、两部准则、25部条例,以及一系列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比较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2013年发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14年,自2012年6月启动的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完成,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已经迈入新的历史阶段。尤其是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指引,标志着我们党依靠党规党纪管党治党的决心,也标志着我们党在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虽说我们党已经制定、形成了系列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但是距离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还仍有较大的差距。当前,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就得继续坚持和发扬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的优良传统,继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奠定法治基础。

(本章完)